根据国务院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和我局《关于实施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规定,经我局审查,拟办企业山东国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、青岛锡安义齿加工有限公司、日照市东港金美冠义齿制作中心符合规定要求,准予核发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。
特此公告。
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8年08月31日
来源: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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